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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已注册域名信息核对工作的通告

2010/6/10

各域名用户、域名注册服务机构:

  根据工信部电管【2009】672号文件要求,自2010年1月“严格落实域名注册申请者应提交真实、正确、完整的域名注册信息的规定”,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已要求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积极开展CN域名注册信息核对工作。为了更好地开展该项工作,保护公众正当开展互联网应用的正当利益,我中心通告如下:

  第一, 域名注册信息真实、正确、完整的重要意义。该要求是国际通行惯例,也是域名持有者正当正当持有域名的法定义务。域名注册信息真实、正确、完整是打击传播淫秽低俗信息、垃圾邮件或网络欺诈等违法不良应用行为的重要手段。同时,域名注册信息作为域名权益转移、变更的权利信息凭证,也是域名持有者正当权益得到保护的条件和重要依据。因此,各域名用户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予以高度重视,并确保所持有域名的注册信息真实、正确、完整。

  第二,信息证实材料提交要求。对于已注册的域名,向所属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交有关信息证实材料,配合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做好域名注册信息的核对工作。域名持有者为法人组织的,应当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(复印件或扫描件)、注册联系人身份证(复印件或扫描件)、有效联系方式(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、联系地址等)。 域名持有者为个人或非法人组织的,应当提交注册联系人身份证(复印件或扫描件)、有效联系方式(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、联系地址等)。

  第三,信息证实材料提交方式。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结合实际情况,为域名用户提供包括在线提交或邮寄快递等便捷方式,方便域名用户提交材料。

  第四,信息核实。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对信息证实材料的真实性、正确性、完整性予以认真审核。如材料分歧格,应当及时通知用户予以补充。

  第五,域名的正当使用。域名持有者使用域名,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和规章。广至公众可继续通过以下方式就不良域名应用向CNNIC国家域名投诉处理中心进行举报:

  7×24小时电话:0356-2054885

  邮件:ddo@jc114.com

  传真:0356-2059995

  在线:http://www.ddo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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